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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評估員名錄

中立評估員簡介

張月姣

我國著名國際經濟法專家,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和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項目(IADS)主任。曾在多邊開發銀行擔任高級法律顧問和局長等職務達12年。歷任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理事以及國際發展法學院董事會成員,以及首個中國籍WTO上訴機構大法官。作為法學教授在多所國際知名院校任教多年,如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國南特大學、香港大學等。同時,她是國際商會(ICC)、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北京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員會)(BJAC)的仲裁員,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主席指定的仲裁員。


王利明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原常務副校長,主要從事法學方法論、民法總論、商法理論、物權法、債與合同法、侵權行為法等領域的研究。承擔了《物權立法研究》、《中國民法典體系和重大疑難問題研究》《中國侵權責任法立法疑難問題研究》、《民法典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等一系列在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領域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課題研究工作。作為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十屆和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參與了改革開放以來許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討論和修訂工作,并擔任《民法典》的重要編纂成員。先后被評為“2006中國十大教育英才”、“2007 CCTV中國年度法治人物”。2019年12月14日,榮登2019“年度影響力人物”榜單,獲“年度法治人物”稱號。2020年12月,獲得“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黃進

我國著名國際私法學者,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是1949年以來中國大陸第一位國際私法學博士學位獲得者。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私法學,旁及國際公法與比較法學,尤其是國家及其財產豁免法、區際沖突法、國際商事仲裁和中國國際私法?,F任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理事會副理事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員、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同時他還擔任常設仲裁法院(PCA)、巴黎國際仲裁院(CAIP)、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北京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員會)、韓國商事仲裁院(KCAB)仲裁員。其曾任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國際投資爭議解決中心(ICSID)仲裁員。


吳漢東

我國著名知識產權專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校長、文瀾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研究基地、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基地、國家版權局國際版權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委員、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小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咨詢專家等。2009年、2011年兩次被評為“年度十大全國知識產權保護最具影響力人物”,并于2009年、2011年兩度被英國《知識產權管理》(MIP)雜志評為“全球知識產權界最具影響力五十人”。


蔣惠嶺

同濟大學法學院院長、特聘教授。中國商事調解合作機制主席。1987年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33年中先后在研究室、辦公廳、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司改辦、國家法官學院任職。先后在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美國耶魯大學、臺灣“中央研究院”等學術機構作訪問學者。曾主筆或參與了人民法院第一至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的起草工作,并親自承擔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司法公開制度改革、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司法職業保障、法官職業道德等多個司法改革項目。


朱文奇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國際人道法研究所所長,歐洲法研究所所長。曾任我國外交部外交官和聯合國官員,是國際刑事法庭唯一的中國籍檢察官,也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個在國際司法機構出庭并進行法庭辨論的中國法律專家?,F兼任世界著名的國際人道法刊物《國際紅十字評論》(瑞士日內瓦)編委、世界國際檢察官協會(荷蘭海牙)成員、哈佛戰爭法(空戰法規則)起草委員會專家成員、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亞洲國際法學會執行理事、中國紅十字會理事等。


鄧峰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企業公司法、經濟法總論、法律經濟學。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學》雜志責任編輯。中國商業法學會副會長、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交通運輸部法律咨詢委員會委員、市場監管總局合同評審委員會委員、中國保險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小投資者保護服務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環境商會法律委員會委員,并為最高人民法院、商務部、交通部、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等國家機關擔任咨詢專家等。


葉淥

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理事、金杜律師事務所資深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包括國際商事仲裁等跨境爭議的解決。任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ICCA)咨詢委員會委員、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仲裁院理事會理事、國際律師協會(IBA)一帶一路分會主席和亞太區域論壇資深副主席。曾代理中外客戶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等國內仲裁機構的仲裁案件,并曾大量代理中國客戶在斯德哥爾摩商事仲裁院(SCC)、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美國仲裁協會國際爭議解決中心(AAA)、國際商會仲裁院(ICC)等仲裁機構的國際仲裁案件。國際仲裁界最有代表性的中國律師之一。


陶修明

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管委會主任。主要執業領域為金融和資本市場以及商事爭議解決。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深圳國際仲裁院、ICC仲裁委員會委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吉隆坡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等機構擔任仲裁員。同時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下屬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和認證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銀行業協會法律專家成員、全國律師協會金融證券委員會委員。曾任NAFMII金融衍生品前三屆專業委員會委員,國際掉期及衍生工具協會(ISDA)下屬文件編制、擔保及法律和監管等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唐功遠

君澤君(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對商事爭議解決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擅長國際仲裁和商事訴訟。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大韓商事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員和調解員。曾任IBM公司高級法律顧問,在合同管理與談判、公司法務管理、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跨境爭議解決等方面形成了從理論到實踐的系統經驗。


樓仙英

金杜律師事務所資深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為知識產權事務,包括知識產權商業化和許可、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和爭議解決,以及國內外專利商標申請。在機械與電子工業、飛行器與航空、能源、新材料、鋼鐵與合金、半導體制造及設備、醫療器械、計算機軟件、健康管理、食品和快速消費品工業、化學與醫藥產業等具有20年以上工作經驗。國際許可工作者協會(LES)中國分會理事,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協會(AIPLA)、國際商標協會成員(INTA)以及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AIPPI)的會員。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ACPAA)會員及上海商標協會代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牛文婕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總法律顧問,《日內瓦證券公約》外交大會新興市場委員會聯席主席、中國法學會證券法研究會理事及商法學會理事。長期從事證券法律專業工作,曾參與《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一系列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起草、修訂等重大立法活動;曾代表中國政府和ACG(亞太中央存管機構協會)參與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IDROIT的《中介化證券實體法公約》的談判、磋商和文本草簽工作;參與了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大部分業務規則的制定工作,熟悉證券市場前后臺業務。


陳勝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曾先后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從事創新業務監管、金融業立法、行政處罰、法律顧問、外資金融機構監管及資本項目管理工作。參與過多部公司與金融法規文件的調研、起草、論證等工作。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深圳國際仲裁院以及內地多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同時也是巴黎國際商會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韓國、俄羅斯、馬來西亞等多家境外仲裁機構的仲裁員。


肖璟翊

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執行理事長,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院長。中華司法研究會會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調解員、北京外國語大學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亞太仲裁研究專業委員會委員,歷任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擔任院長的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是司法部“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其參與創辦的“藍海域外法律查明平臺”系國家級域外法律查明平臺,曾入選廣東自貿試驗區首批制度創新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基地”。


李茁英

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理事長,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吉林大學法學碩士,中國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常務副理事長,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先后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司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副庭長、研究室副主任。


李磊明

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與商事調解中心副理事長、調解員,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海南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吉林大學法理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碩士。歷任深圳市法學會秘書長、市委政法委二級警督,深圳大學法學院六級職員,龍崗區法院房地產庭庭長、刑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華商銀行總行信貸管理部經理。


謝丹夏

清華大學社科學院經濟所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研究員,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哈佛大學公共政策碩士、杜克大學計算機碩士。曾任職于美國著名智庫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的實證分析、法律經濟學。曾參與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反壟斷法》修訂經營者集中部分課題研究。


王勇

清華大學經濟學研究所長聘副教授,中國商業史學會副會長,國家發改委國有企業改革咨詢委員會委員,國家監管總局反壟斷咨詢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的實證分析、法律經濟學。曾參與交通部2016年重大研究課題組織創新與提高交通運輸效率研究、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反壟斷法》修訂經營者集中部分課題研究。


郭小莉

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研究部部長。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s, Journal of Politics, InternationalInteractions 審稿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大學民商法碩士,佛羅里達州立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政治學系講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的實證分析、法律經濟學。曾參與交通部2016年重大研究課題組織創新與提高交通運輸效率研究、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反壟斷法》修訂經營者集中部分課題研究。


楊良宜

獨立仲裁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名譽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丹麥哥本哈根波羅的國際海事協會(BIMCO)文件委員會副主席、新加坡海事仲裁員協會(SCMA)常務委員會成員、馬來西亞吉隆坡仲裁中心(KLRCA)國際咨詢委員會成員以及韓國商事仲裁院(KCAB)國際仲裁委員會成員。曾任亞太仲裁組織(APRAG)主席、法國巴黎國際商會國際仲裁庭(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香港代表、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CIArb)東亞分會主席。


麥業成

中國香港執業大律師,就職于張奧偉爵士大律師事務所。在公司法和商業糾紛、合同糾紛、土地物權、國際貿易、專業失當、憲法及行政法等領域擁有 30多年執業經驗。歷任香港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港行政上訴委員會副主席、牌照上訴委員會副主席,建筑物上訴委員會主席、稅務上訴委員會、大律師公會內地事務委員會主席、大律師公會內政策及計劃會主席、保險業咨詢委員會委員等機構公職。獲委任為英國、馬來西亞、香港、上海、深圳、濟南等多個地區仲裁委仲裁員。


廖玉玲

中國香港執業大律師,就職于張奧偉爵士大律師事務所,香港大律師公會調解委員會原主席,香港司法機構調解工作小組、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會員工作小組成員。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院士、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可調解員和認可評核員、英國 CEDR 及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國際商事聯合調解庭認可調解員。兼任香港牌照上訴委員會主席、香港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行政上訴委員會副主席及旅游業監管局紀律委員會主席。


文理明

中國香港執業律師,李偉斌律師行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為商業及與建筑有關的本地和國際仲裁、訴訟,商業合同,合資合同,建筑及工程合同,股份買賣,金融和投資交易、國際貨物買賣、電訊設備、重工業設備以及生產線的國際買賣,經銷權,產品責任和強制執行擔保文件。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深圳國際仲裁院 (SCIA)的仲裁員。兼任稅務上訴委員會委員和《建筑物條例》上訴審裁團主席,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理事會成員、國際商會–香港(仲裁員)提名委員會委員、香港律師會的專業水平及發展常務委員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風險管理教育評審附屬委員會及仲裁委員會的會員。


陳慶輝

中國香港執業大律師,就職于柏承大律師事務所。主要執業范圍包括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具體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業法、銀行法、破產與清盤、樓宇管理、土地法、家事法、信托法、專業疏忽的訴訟、仲裁和調解等。英國CEDR認可調解員、英國仲裁協會會員、英國仲裁協會資深會員以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會員。歷任香港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港保險業聯會上訴審裁小組會員、香港大學法學院兼職講師、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大中華事務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訪問講師等。


魏丹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博士生導師,澳門特區政府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后獲得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我國首位且迄今為止唯一的一位葡語法學博士。曾獲巴西工業、外貿和發展部邀請,作為技術顧問多次參加巴西部長和中國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領導的技術磋商(包括貿易特別保障措施、大豆進出口檢疫通關和生物燃料等)。


李煥江

中國澳門執業律師,力圖律師事務所資深合伙人,內地執業(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澳律師)澳門律師。海南國際仲裁院、珠海市仲裁委員會、廣州仲裁委員會任仲裁員。主要執業領域為公司和金融法、房地產法、公證法、行政法及訴訟法?,F任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法學協進會會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市政署市政咨詢委員會成員、珠海市政府法律顧問、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澳門特區政府法律改革-行政程式法典檢討專責小組成員澳門法律工作人員聯合會監事長及發起人之一、澳門律師公會大會主席團委員等。


李復甸

中國臺灣地區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資深教授,教授科目包括國際私法、國際法、仲裁法、投資法、海商法等科目,中國臺灣地區執業律師,國際商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平潭海峽兩岸仲裁中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廊坊仲裁委員會等重要仲裁機構仲裁員。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臺灣地區中華仲裁協會仲裁員及協會理事長、亞太地區仲裁聯盟副主席、臺灣地區國際私法研究會秘書長、中華國際法學會理事、臺灣地區世新大學法學院創辦人。曾任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兼法律學系及法律研究所主任、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教授。


馬培德(Dr. Peter Malanczuk

德國著名國際法學者,現任香港大學客座教授、德國海德堡(Heidelberg)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委員、巴厘國際調解與仲裁中心(BIAMC)創始人、顧問等。曾在聯合國求償委員會(UNCC)、海牙前南國際刑事法庭(ICTY)等案件中擔任法律顧問或特邀專家,埃塞俄比亞委任的第一位仲裁員,參與海牙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求償委員會,擔任香港電信(競爭條款)上訴委員會委員等。曾為多家仲裁機構的在冊仲裁員,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KLRCA); 中國臺北仲裁協會(CAATaipei);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大韓商事仲裁院(KCAB)。曾任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法學教授、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講座教授、世界貿易組織法與爭端解決中心創始主任等。


Andre Arul

新加坡執業律師,ARUL CHEW & PARTNERS的管理合伙人,主要執業領域為公司、信托、破產、兼并購、知識產權及國際投資。新加坡律師協會ADR委員會副主席,新加坡律師協會中立評估委員會成員,先后擔任仲裁員、調解員,具有倫敦仲裁員協會會員,新加坡仲裁協會會員,馬來西亞仲裁員協會會員,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認證仲裁員及調解員資質。


王宇清(Dr. Colin Ong QC

英國御用大律師,新加坡、文萊執業律師,大陸法系客座教授,現任泰國仲裁中心(THAC)國際顧問委員會主席、文萊達魯薩蘭仲裁協會(AABD)主席、區域仲裁機構論壇的主席以及亞太區域仲裁組織(APRAG)副主席、印度尼西亞國家仲裁委員會(BANI)顧問管理委員會成員、德國中歐仲裁中心(CEAC)委任委員會成員以及日本國際仲裁綜合研究所(JIIART)顧問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資深會員(FCIArb)、馬來西亞仲裁員協會資深會員(FMIArb)、新加坡仲裁員協會資深會員(FSIArb)、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特許仲裁員(CIArb)以及香港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IDRRMI)特許仲裁員。


Gary L. Benton

Gary Benton律所創始人,硅谷仲裁和調解中心(SVAMC)的創始人和主席,仲裁員、調解員,美國圣塔克拉拉大學和佩珀代因大學法學院教授。執業30多年,主要執業領域為國際貿易、私人投資、科技、知識產權及新興產業領域。國際爭議解決中心(ICDR)成員、美國仲裁協會(AAA)商事委員會(復雜商事案件、公司法、高科技、通訊、知識產權、網絡安全等)成員、沖突預防和解決國際研究所(CPR)爭議解決中立評估成員、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專家組成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知識產權爭議仲裁員、深圳國際仲裁中心(SCIA) 仲裁員、美國商務仲裁協會(CCA)會員、特許仲裁人學會 (CIArb)認證仲裁員及會員等。先后在在洛杉磯和帕羅奧圖的國際領先律所以合伙人身份執業,網絡安全公司法務主管、西海岸國際仲裁機構及其北加州科技、媒體和通信集團的負責人。


Donahey, M. Scott

獨立仲裁員、調解員,主要執業領域為知識產權爭議解決,包括專利侵權、商標、域名、聯營協議、許可協議、經銷協議、版權侵權等。20多年來在多家仲裁調解機構擔任仲裁員、調解員、中立評估員和培訓師,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仲裁調解中心調解員、濫用注冊域名中立評估員,倫敦特許仲裁員協會國際仲裁員培訓師,美國仲裁協會國際仲裁仲裁員、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調解員,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日本商事仲裁協會仲裁員、波蘭商會仲裁法庭仲裁員。曾任美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組主席、美國仲裁協會線上爭議解決委員會主席、美國版稅仲裁小組會員、加州北區聯邦法院、加州第一上訴法院調解員。美國圣克拉拉大學法學院和美國金門大學法學院的兼職教授。


Yves Fortier, QC

加拿大Cabinet Yves Fortier律所創始人。主要執業領域包括商事、公司法、國際公法等。先后任職于加拿大法院和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歷任加拿大大使及聯合國安理會加拿大代表、加拿大律師協會主席、美國律師協會榮譽會員、倫敦國際仲裁院主席、世界銀行制裁委員會主席、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執行委員會主席、加拿大樞密院成員。


Dr. Patricia Shaughnessy

斯德哥爾摩大學法學院教授、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副主席,斯德哥爾摩商法中心仲裁與研究部顧問。曾接受瑞典政府任命作為立法專家委員會成員參與瑞典仲裁法的修訂,以及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規則的修訂。先后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任司法助理、作為美國執業律師參與各類民商事案件,任夏威夷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等。


DR. PROF. EM JACQUES HERBOTS

比利時魯汶大學的榮休教授,著名國際仲裁員,現為Herbots律所合伙人,主要研究和執業領域為國際合同法,具體包括國際建筑與貨物買賣法。歷任比利時布魯塞爾法院副院長、國務院稽查官、比利時高級司法委員會委員。他同時是多家仲裁機構的認證仲裁員,包括國際商會(ICC)、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比利時仲裁和調解中心(CEPANI)。


Noronha Goyos

巴西執業律師,Noronha Advogados律所執行合伙人,世界貿易組織 (WTO) 仲裁員,巴西政府國際貿易法顧問。主要執業領域為:公司法、合同、國際貿易法、國際公法和法律沖突、國際仲裁和多法規國內和國際綜合訴訟、綜合性企業和貿易談判和調解等。作為巴西政府特殊代表出席了1992年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并于1993年成為巴西律師協會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委員會主席。曾任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GATT) 仲裁員,曾被委派為北京及上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CIETAC)仲裁員及中國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SCIA) 仲裁員,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學會國際委員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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